我校2007年新一轮中层干部聘任工作已经结束。为进一步推动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加强对领导干部的上岗前的廉政教育,学校纪委近日在莲花路校区和校本部分别对党委今年新提拔聘任的8名副处级干部开展了任前廉政谈话。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葛朗同志亲自出席了有关廉政谈话会议。
葛书记在新任领导干部的谈话会上指出:干部任前廉政谈话是干部任命的必备程序,是进一步加强学校干部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体现了党委对干部的关心和重视。作为新上任的学校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加强自身修养,自觉改造主观世界,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强化自身内在的道德力量,重视自己的道德尊严和人格形象,珍惜自己的人格魅力和社会声誉,使自己的言行与自己的身份相符,不做有损教育形象和自我形象的事情。要严格遵守《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党风廉政建设规定,带头讲修养、讲廉政、讲奉献,树立良好的表率形象。尤其在学校招生等重要工作方面,一定要严格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带头实行阳光操作,自觉筑起思想道德防线和法律制度防线,永远保持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
葛书记希望新任处级干部进一步加强学习,认真学习《党章》、《党员干部廉政准则》、“两个条例”、“四项纪律,八项要求”、“五个不许” 等上级和学校有关廉政建设的文件法规,认真执行干部重大大事项报告、干部收入申报等中央规定,不断提高自身政治素质,不断增强责任心和使命感。正确处理好做人与当干部的关系,正确运用好群众赋予的权力。按照胡锦涛总书记要求的那样,做到“为民、务实、清廉”,一定不要辜负党组织的重托和师生员工的信任,不辜负全院教职员工的期望,做想干事、能干事、干好事、干成事、不出事的好干部,以出色的业绩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在谈话中新任处级干部都作了表态发言,一致表示:一定加强对党纪党规和方针政策的学习,增强拒腐防变和廉洁自律意识,严格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牢记责任,不辱使命,为学校的发展多做贡献。(知宏撰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