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9月17日,“阳光育人”计划第三期――东吴基金专期导师与学生签约仪式在市政协举行,11名少数民族大学生与导师签约,市政协副主席钱景林出席签约仪式。我校侗族同学、戏文系08级饶俊同学受到该项计划资助,并作为受助少数民族同学代表发言,表示要珍惜这个机会,努力将少数民族的灿烂文化发扬光大,以回报社会的关爱。(图文/张洁 编辑/雨田)
图为饶俊同学作为受助少数民族同学代表发言
“阳光育人”计划背景材料:
每一名少数民族贫困大学生的背后,必然有一户贫困的家庭和一个相对经济不发达的村庄。这也意味着,如果一名少数民族大学生得以成才,他的家庭就有可能因此摆脱贫困的窘境,而他的家乡也由此得到发展所必需的宝贵人才。上海市政协“阳光育人”计划是由市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与上海市少数民族联合会、上海协进高级管理培训学院共同发起的公益性助学活动,与一般公益性助学活动的区别在于――突出育人功能,强调精神关爱,着眼长远发展。
近年来,随着上海经济社会和教育事业的发展,各地区少数民族学生到上海高校求学的人数日益增多。上海市政协在调研中发现,来沪少数民族学生,尤其是来自偏远少数民族地区的学生家庭多数比较贫困,往往伴有较强的自卑与自闭心理,难以适应大城市的学习和生活,对他们的全面健康发展形成一定的障碍。“上海不仅要在经济上帮助贫困少数民族大学生,更要帮助他们提高综合能力。激发融入社会的热情,从而达到报效祖国的目的。”参与调研活动的上海长宁区政协委员田新民为此积极牵线搭桥,上海协进高级管理培训学院和上海市少数民族联合会相继参与进来,与上海市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共同成立了“阳光育人”计划推进小组。
“‘阳光育人’计划的出发点在于‘育人’,强调对学生精神思想和人生道路上的指引。”市政协副秘书长朱志诚说,在缓解受助学生经济之忧的同时,让导师与学生建立二对一的帮扶关系,指导这些远离家乡、初到上海的少数民族大学生消除心理上的落差、思想上的困惑,树立科学的人生价值观,在学习生活、人生规划和就业发展上减少曲折。
“阳光育人”计划每年会对较具发展潜力的10名优秀大学生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