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泳荣获“上海市语言文字工作先进工作者”称号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0-01-12浏览次数:15

  根据《上海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上海市语言文字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工作的通知》(沪语委〔2009〕3号),市语委开展了本市语言文字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活动。经学校推荐、市语委审核,我校教务处费泳同志荣获“上海市语言文字工作先进工作者”称号,特此表彰。
  据悉,此次评选活动是市语委开展的首次评选活动,目的旨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贯彻执行新时期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语言文字法律法规,以营造良好的语言文字社会环境,推进本市语言文字工作再上新的台阶。(供稿/教务处 编辑/谷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