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戏剧学院举行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 专题学习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6-09-30浏览次数:10

在我国首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周期间,上海戏剧学院举行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全体校领导,中层干部及基层党组织负责人等参加学习。

本次学习邀请华东师范大学“中央‘四部委’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首席专家高向东教授作专题辅导报告。高向东以《贯彻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深化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为题,紧密围绕今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详细介绍了这部法律的立法过程和重大意义,深入剖析了其创新点与核心内容,并结合团队多年的研究成果,对我国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主要特征和影响因素,以及高校如何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等,进行了系统阐释和生动解读。

交流发言环节,校党委统战部部长,舞台美术系党总支书记、主任胡佐,结合学校统战工作职责,从提高政治站位、立足办学特色、坚持依法依规系统施策等方面,交流了学校统战部门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思路与举措。

校党委宣传部副部长、戏剧文学系党总支书记方军,就“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民族团结之本”,从学理角度交流了对于“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与习近平总书记论述的“中华文明突出特性”之间关联的认识。


舞台美术系副主任范丛博,结合舞美系推出的《衣脉相承——中华民族服饰艺术展》,从传承经典、活化教学、实践育人的角度,分享了通过专业教学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经验。

上海戏剧学院党委书记谢巍在学习总结中指出,上海戏剧学院有着深厚的各民族艺术人才培养积淀,自1959年以来已先后开设9届西藏班、4届内蒙古班、1届多民族班和1届新疆班,60余年来为民族地区培养了1000余名文艺骨干,先后三次获得国务院颁发的“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彰显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艺术教育作为。

谢巍对学校今后的民族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深刻把握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法治属性、育人属性和战略属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发挥文艺育人独特优势,打造“法治筑基、美育凝心、文艺赋能”的民族团结工作新格局;压实工作责任,健全长效机制,推动上戏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常态化提质、品牌化升级。

谢巍强调,民族团结重在交心,共同体建设重在践行,文艺育人重在润物无声。希望全校上下以本次专题学习为新的起点,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以法治强根基、以美育聚人心、以文艺传大爱、以实干担使命,持续深耕民族团结沃土、厚植家国情怀,奋力开创学校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和立德树人工作新局面。(供稿:党委统战部、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