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坚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健全“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机制,落实党委意识形态、党建、党风廉政和党内监督主体责任制。班子民主测评满意度达到90%以上。
校党委书记切实发挥“主心骨”作用,主持召开党委会,传达中央和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会议、文件精神,组织研判学校党风廉政建设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和新问题,部署落实党风廉政工作任务。利用召开党政联席会、中层干部会、招生动员会等时机,反复强调党风廉政工作重要性,要求广大党员干部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对于信访等渠道反映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问题,及时听取汇报、认真组织研判,切实做到“四个亲自”。层层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抓好责任分解,党委书记研究谋划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全局,党委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二级单位负责人对下属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责任,构建形成了“党委书记——领导班子成员——二级单位负责人”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体系和链条。大家对属于各自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做到“守土有责”,对属于跨部门、跨单位、有交叉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领导班子成员主动认领责任,避免出现责任落实的空白点。
(我校表演系召开党政联席会)
22.建立联系和服务基层、师生员工的制度,健全联系点和调查研究、谈心、接待等机制。落实专项检查及班子民主生活会整改项目。
我校建立健全学校领导联系院系制度。一是加强思想引领;二是聚焦工作重点,帮助院系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三是主动听取院系对党政、基层党建及思想政治等工作意见建议;四是重点帮助、指导院系解决在基层党组织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等方面实际问题。
(党政机关第一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
23.建立健全通过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重要事项的机制。实行党政班子成员交叉任职,配备专职党务干部。
建立党政联席会议制度,通过党政联席会议决策重要事项。党政联席会议规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方能召开,采用民主集中制,与会人员对议题可充分发表意见,议题多数成员赞成方可通过,如果意见分歧较大则暂缓决议。党政人员必须参与会议研究,广泛交流讨论,有利于集思广益,发挥集体智慧,促使决策更加切合实际、更好兼顾各方利益,有效地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化。党委成员全过程参与重大事项的决定和实施,提高党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为推行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提供了良好的铺垫,形成取信于民的有效举措。党政联席会议促使学院党政班子成员处理好个人与组织的关系,特别是院长、书记带头执行集体的决定,自觉维护组织的威望,维护班子的团结。党政联席会议客观上疏通了党组织参与、保证和监督的渠道,对重点工作的完成发挥支持保障作用,对民主集中制的落实发挥监督保证作用。
24.严格规范干部选任、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制度。健全党校工作机制。
全面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上海戏剧学院党委完善干部选任、考核和监督制度,高度重视干部队伍的理论学习和思想政治建设,重点开展党政领导班子民主测评工作。今年以来,已组织召开多次中层干部会,把中央和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和要求,及时传达落实到每一个中层干部,帮助提高思想站位。重视干部队伍建设,制定了中层干部的配备计划,并有序推进人员配备调整,积极探索开展中层干部任期中经济责任审计。重视发挥纪委的执纪监督作用,加强纪委委员、二级院系纪检员培训。在党政领导的齐心协力,全校师生员工的共同奋斗下,上海戏剧学院正为建设成为教学创作研究型、多科性的国内顶尖、世界一流专业艺术院校的目标而不懈努力。
【支撑材料】
中共上海戏剧学院委员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试行)